羊城負債整合晚報記者 孫毅蕾
  復旦投支票借款毒案18日在上海二中院一審宣判,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。涉事雙方父母都淚灑庭審現場,林森浩父親表示會上訴。
  警方兩蒸烤箱次詢問均未坦白
  用註射器註桃園二手餐飲設備入劇毒物
  判決書還原了林森浩毒殺室友的真相——他用註射器將劇毒化學品註HI-Q褐藻糖膠入飲水機內。
  2013年3月31日14時許,林森浩以取實驗用品為名,從他人處取得鑰匙後進入他曾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(以下簡稱“中山醫院”)11號樓二樓影像醫學實驗室204室,趁室內無人,取出裝有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註射器,並裝入一隻黃色醫療廢棄物袋內帶離。當日17時50分許,林森浩回到與黃洋共同住宿的421室,趁室內無人,將上述劇毒化學品全部註入室內的飲水機中,隨後將註射器和試劑瓶等丟棄。次日上午,林森浩與黃洋同在421室內,黃洋從飲水機中接取並喝下有毒的飲用水。
  之後,黃洋即發生嘔吐,於4月1日中午至中山醫院就診,因病情嚴重於4月3日轉至重症監護室治療。經全力搶救無效,黃洋於4月16日死亡。經鑒定,黃洋死於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肝臟、腎臟等多器官損傷、功能衰竭。
  判決書顯示,2013年4月11日,林森浩在兩次接受公安人員詢問時均未供述上述投毒事實,直至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傳喚到案後,才逐步供述上述事實。被告人林森浩辯稱,是“愚人節”捉弄黃洋而實施投毒,沒有殺害黃洋的故意。他的辯護人提出林森浩系間接故意殺人;林森浩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,有認罪悔罪表現,建議依法從輕處罰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林森浩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,仍故意將明顯超過致死量的該毒物投入飲水機中,致使黃洋飲用後中毒。在黃洋就醫期間,林森浩又故意隱瞞黃洋的病因。上述事實足以證明林森浩具有實施犯罪的主觀故意。林森浩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,尚不足以從輕處罰。法院據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。
  兩個家庭的悲劇
  上海昨天冷雨凄風。林森浩的父親林尊耀和叔叔於提前一天從汕頭趕到了上海,開庭前他們均拒絕採訪。庭上,林尊耀聽到判決後激動地大叫了一聲,抹著淚水錶示肯定會上訴。林尊耀至今仍不相信,內向本分的高材生兒子會“故意殺人”。“我兒子找到了很好的工作,沒有妒忌室友的理由,如果說是一時衝動,我還能想得通。”
  去年11月底,在本案公開審理後,林尊耀給黃洋的父親黃國強發了一條致歉短信,稱林森浩未經世事,考慮欠缺,“在愚人節開這玩笑”,鑄成大錯……但黃國強沒有理會這條短信,他對“在愚人節開這玩笑”的說法難以接受。
  黃國強說,事發至今他沒有跟林家人碰過面,今後也不打算有任何接觸。黃國強介紹,從去年案發至今,他們奔波於四川和上海之間,已經花費約11萬元。其中一部分是自家積蓄,另一部分來自事發後相關部門給的補償款和部分好心人的捐助。但至今他們都沒有接受復旦大學提出的5萬元人道資助和3萬元喪葬費的補償。
  對話林森浩
  “我跟黃洋沒什麼矛盾”
  備受關註的復旦投毒案18日一審宣判,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當日宣判前,林森浩接受了記者的採訪,講述了案件始末和內心的想法。
  記者:在看守所等待宣判的時間里,你是怎麼度過的?
  林森浩:一直在看書,主要是一些文學經典。因為我覺得以前讀理工科的書太多,這方面讀得少。我感覺我的思維有點“太直”,就是不懂得拐彎。有時候容易不考慮事情的後果,不考慮別人的感受。
  記者:如果這件事可以重來,你會怎麼做?
  林森浩:開始一個月還想過,但到得知黃洋死後,就基本不想了。從我的律師口中得知黃洋死亡時,腦袋“嘭”地一下空白了。在得知黃洋死訊前,我還一直想著,他的父母能不能和解或者諒解我。
  記者:有想過未來嗎?
  林森浩:肯定有,但很少,不會深入去想。因為我感覺我要麼死亡,要麼就是很長的刑期,不是我的意志所能夠決定的。
  記者:你和黃洋到底有什麼樣的矛盾,令你想到用這樣一種方式對他?
  林森浩:其實我跟他之間沒什麼矛盾。其實說我明知是劇毒化學品,也不見得,不然我不會在事發後專門上網去查這個化學品對人的危害程度了。回想起來,我這麼做的原因可能不在黃洋方面,還是我個人沒有把負面情緒調整好。這個負面情緒也不是來自他人所說的被當眾批評等事情,而是來自我跟宿舍另外一個同學之間的關係。有一次,我在床上睡覺,另外一個同學把腳放在床上來回動,發出沙沙的聲音。我當時在睡覺,就說哥兒們你輕點,沒想到他沖我來了句“沒動啊”。我當時就很憤怒。那段時間一直沒有控制好自己的負面情緒。
  記者:為什麼跟別人的摩擦會牽扯到黃洋身上呢?
  林森浩:當時我在對面寢室玩游戲,黃洋過來了,笑嘻嘻地拍著我身邊的同學說,愚人節要到了,要不要整人,很得意的樣子。我當時看著心裡很不順,就想著整整他。正好第二天我就要去實驗室,那裡正好有這種化學品,就想到拿這個去整黃洋。
  記者:你預測的效果是怎樣的?
  林森浩:就是他可能難受。我當時想的就是肚子不舒服,或者不適,具體其實也沒有去想,沒想到他會死。
  記者:案發後,你觀察到他身體發生什麼變化、有什麼不適了嗎?
  林森浩:(2013年4月1日中午)他在床上睡覺,還沒有懷疑到我,然後下午來找我做B超。當時我多嘴了一句,胃沒有問題,肝臟也沒有問題。當時覺得就過去了。後來住院了,就知道事情大了,慌了。我本來作為一個宿舍的朋友應該去看望的,但4月3日整天我都沒有去看望,等著他們過來質問我,沒有勇氣。
  記者:你曾在微博中表達過作為一名醫學院的學生應該懷有悲憫之心,為何在此事中卻突破了這一底線?
  林森浩:底線,我覺得這些東西是需要學習的,做事的習慣方式、思維方式都是需要學習的。除非在很小的時候,在家庭環境中有強烈的反反覆復的刺激,要麼長大之後自己學習,必須是經過反覆不斷的強化。其實我父母不錯,但他們是農民,知識有限。一路以來,我的成績都還可以,可能有點自我,性格上有點孤僻。固執的人在別人看來就有點自以為是,我聽不進別人的觀點。
  記者:你想對你的父母說些什麼?
  林森浩:我想對父母說三個字,對不起。希望他們能夠忘了我。不管最終的結果是死刑還是漫長的刑期,都忘了我吧!
  上海政法學院社會管理學院院長章友德認為,我們從林森浩身上看到了一些性格的缺陷,但這並不能成為其殺人的藉口。他不僅突破了一名醫學院學生的道德底線,而且突破了做人的底線,即不能害他,更不能取人性命。其結果不僅親手毀了兩個原本充滿希望的家庭,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影響,這種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。(據新華社)
  孫毅蕾  (原標題: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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