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在北京工作近10年的女工程師陳丹(化名)因婚戀分歧,被父母及其雇來的四名陌生男子強行扭送至北京回龍觀醫院,非自願留院近72小時。其間,自稱意識完全清晰的她,在精神病房內被要求脫得一絲不掛,強制接受各種身體檢查。此後,陳丹以侵犯自主權、人身自由及身體權將回龍觀醫院告上法庭,而醫院則提出反訴。昨天上午,此案在昌平法院回龍觀法庭開庭。
  陳丹是家中獨女,大學畢業至今10年,她離開老家獨自在北京生活,併成為一名工程師。據陳丹講,幼時的成長環境對她來說是罩在玻璃杯下的生活,“大概是因為老來得女,父母從小就對我過度關註,不讓我跟一般小孩玩,不准學游泳,直到上大學”。
  參加工作後,由於父母繼續干涉陳丹的婚戀自由及業餘愛好,甚至到其住所和工作場所監視,陳丹因此四處躲避甚至過年也不回家。第二次戀愛後,她沒有告訴父母,確定關係後兩人不久便同居。
  2012年6月5日下午6點左右,正當陳丹準備下樓購物時,遠在老家的父母突然出現,陳丹當即關門回屋,父母在外敲門10多分鐘也沒有開。此後不久,門外傳出拆除門鎖的聲音,情急之下陳丹報警,但很快,四名自稱精神病院護工的男子,跟隨其父母身後沖入家裡,並強行將陳丹抬走,男友迫不得已陪送到北京回龍觀醫院。
  據陳丹回憶,她被要求脫光全部的衣服,並前後轉身查體,記錄身體是否有疾病傷痕。隨後,院方收走其衣服,讓她換上一套病號服。
  陳丹說,她曾多次表示自己是被強制送進醫院的,對方告知需耐心等待醫院的鑒定流程。直到6月8日,陳丹因被確診無須住院得以辦理出院。
  7月11日,陳丹向昌平法院遞交了起訴狀,認為回龍觀醫院侵犯其自主權、人身自由及身體權,索賠20萬並要求對方賠禮道歉。
  此外,醫院向法庭提出了反訴,稱陳丹多次在各大網絡媒體上公佈自己的住院經過,歪曲其就診的整個過程,迴避自己是由父母親自送往醫院進行精神診療的事實。醫院認為,陳丹在多家網絡媒體上發佈虛假新聞信息,給醫院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輿論影響,直接影響到了醫院的公眾形象,損害了醫院的名稱權、名譽權、榮譽權,因此提出反訴,向陳丹索賠20萬,要求其刪除、停止發佈不實內容,並賠禮道歉。
  昨天,此案沒有當庭宣判,法官告知陳丹需要擇日再次開庭。  (原標題:女工程師“被精神病”訴醫院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ncmh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